退款政策
我們是Pachamama Hong Kong(下稱為「我們」、「本公司」或 PachamamaHK ),且我們擁有及經營網站 www.pachamamahongkong.com (下稱為「本網站」或 pachamamahongkong )。我們的網站透過互聯網提供線上購物模式。
閣下使用本網站前請仔細閱讀本條款。閣下使用本網站或其中任何部分,即代表閣下同意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我們可能不時更新此張貼以修訂本條款及細則。經修訂的條款將於張貼日起生效。
請閣下於訂購前細閱個別產品訂明的退貨或更換政策。
如閣下於收貨後發現產品出現產品已損壞 /包裝不完整、使用期限少於30日 (註明為短使用期限的產品及特別標示使用期限的特賣品除外)、出現品質問題或遺漏或錯誤送遞產品,可於收貨日期的兩 (2)天內向我們申請退貨或更換,惟閣下需符合下列先決條件:
- 提供有效證明要求退貨物品的詳情;
- 出示有效文件 / 證據證明有問題之產品於本公司購買;
- 盡快把有問題之產品的影像拍攝並透過電郵 / 即時通訊軟件發送給我們作為證據;
- 要求退貨商品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及未經使用,所有貨品包裝一經開封,非品質原因不予退貨;及
- 提供要求退貨商品的所有零件及配件,包括說明書、證書、標籤、標記、消耗品、袋及盒等。
- 所有非質量問題要求退換貨品,運費將由買家承擔。
- 因您個人原因造成的商品損壞(如自行修改、[其他原因])及保管不當、商品的正常磨損,不予退貨。
- 由於處理不當及退貨寄運過程中不論任何原因導致貨品出現損壞及遺失,風險由買家承擔,[網店]不會作出任何賠償及退還款項。
- 若因退款或退貨引起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閣下符合上述的要求及我們認為滿意,我們會於批准退貨後兩 (2)日內就相同產品安排退貨及更換。如果該產品沒有存貨及我們已收取有貨款,我們可從閣下的付款戶口中退回該產品的金額予閣下。退換貨時,請您務必將保持完好的原品牌包裝盒或袋、內帶附件、標籤、說明書等,發貨單、收貨快遞面單(如有發票或贈品)需同商品一起退回。如寄回商品缺少發貨單、收貨快遞面單或包裝破損/丟失,即便在退換貨期內,也無法為您辦理。
退款時間約30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