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揭陽「旺旺」虐殺案,是2026年6月28日發生於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坪埔村的嚴重虐待動物事件,受害者為流浪母狗「旺旺」及其三隻幼犬。四名涉案男童據報均未滿14歲,事後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但未承擔刑事責任。事件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及海外引發大規模悼念與公共討論,焦點集中於中國大陸至今缺乏全國性反虐待動物法。
事件概要:旺旺案發生了什麼?
2026年6月28日,廣東揭陽揭東區新亨鎮坪埔村,一隻被村民長期餵養的流浪母狗「旺旺」及其三隻幼犬遭到虐殺。據多家報道整理,四名未滿14歲男童被指以鐵絲勒頸、木棍毆打、拖行及潑灑易燃液體焚燒等方式虐待犬隻,過程被拍攝並在網絡流傳,引發廣泛憤怒。
揭陽當地於6月30日通報,涉案未成年人已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家長被要求履行監護責任,教育部門也被要求加強生命教育。相關處置被部分公眾認為不足以回應事件的殘酷程度,也再次讓中國大陸動物保護法制缺口成為焦點。
旺旺案時間線
1. 2026年6月28日:事件發生
地點位於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坪埔村。據報,受害犬隻包括母狗「旺旺」及三隻出生約半個月的幼犬。
2. 2026年6月29日至30日:影片流傳,官方通報
疑似涉事片段在微博、抖音及海外社交平台流傳後,引起大量網民關注。6月30日,當地通報稱涉案四名未成年人已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
3. 2026年7月:聲援行動擴大
網民發起「旺旺投屏運動」,在商場、廣場及城市大型電子屏幕投放悼念與呼籲立法內容。據報,截至7月20日,相關投屏已記錄到241個獨立地點,覆蓋中國大陸31個省級行政區,並延伸至香港、台灣、美國紐約、義大利米蘭等地。
4. 2026年7月下旬:立法仍無明確時間表
截至2026年7月28日,尚未見中國大陸官方公布全國性動物保護法或反虐待動物法的明確立法時間表。

為什麼旺旺案引發全球關注?
旺旺案之所以快速引發跨地域關注,不只是因為事件本身的殘忍,也因為它觸及三個長期問題。
1. 未成年人虐待動物的法律處置爭議
涉案者據報均未滿14歲,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官方採取的處置方式是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並要求家長落實監護責任。
公眾爭議集中在:
- 未成年人嚴重虐待動物時,現行制度是否有足夠矯治力?
- 家庭監護責任如何被實際追究?
- 學校、社區與心理評估機制是否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2. 中國大陸缺乏全國性反虐待動物法
中國大陸現有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動物保護、動物防疫、畜牧管理等領域,但對貓狗等伴侶動物遭虐待的處置仍缺乏完整專法。這意味著,在許多虐待伴侶動物事件中,執法機關往往難以直接按「虐待動物」本身追究責任。
根據公開報道,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已連續多年提出制定動物保護法或反虐待動物法的建議,但至今未能進入全國性立法日程。2025年底,民間曾在立法建議徵集期間發起相關倡議,獲得逾410萬票聲量,但2026年立法計劃仍未納入相關法案。
3. 民間悼念與公共表達空間受限
據報,隨著投屏與線上聲援擴大,部分地區的商場LED屏幕被要求檢查或下架相關內容。中國大陸社交平台也被指對相關話題進行刪文、限流或封號處理。
部分媒體報道稱,瀋陽大東區網信辦曾出現「輿情風險提示單」,將相關聲援活動視為可能被境外勢力炒作的政治風險。這讓原本聚焦動物保護的事件,進一步演變為公共表達與社會治理議題。
全球「旺旺投屏運動」:241處地點如何形成公共記憶
截至2026年7月20日,據相關統計與媒體報道,「旺旺投屏運動」已記錄到241個獨立投屏地點,覆蓋中國大陸全部31個省級行政區,並出現在多個海外城市。

中國大陸
在河北、山東、四川、廣東、浙江、遼寧等地,多個商場和公共廣場大屏幕出現悼念旺旺、反對虐待動物、呼籲制定動物保護法的廣告。
其中,中國美妝品牌「爾木萄」被報道為首個公開發聲並投放相關屏幕廣告的品牌,廣告語包括「抵制虐待動物,堅持有法可依」。

香港
香港出現旺角大型廣告牆、銅鑼灣街頭手寫立牌等悼念行動。寵物領養平台 Suppaw 曾在短時間內眾籌9.5萬港元,原計劃購買香港電車全車身廣告。不過,據報道,含旺旺插畫的設計未獲通過,理由涉及「擔心畫面影響公眾情緒」。
台灣
台灣有網民自費在台北101附近投放廣告,讓事件進入更多公共視野。
海外城市
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附近、義大利米蘭等地均有聲援廣告或悼念行動出現。國際媒體與動物保護團體也開始介入討論。

國際組織介入:OIPA致函中國當局
國際動物保護組織 OIPA 據報已正式致函中國當局,要求交代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評估、教育措施與後續矯治安排,並呼籲中國建立全國性動物保護法律框架。
這類國際介入讓旺旺案不再只是地方事件,也成為中國動物福利制度與法治缺口的國際觀察案例。
法律焦點:中國是否需要反虐待動物法?
旺旺案再次帶出一個核心問題:中國大陸是否需要全國性反虐待動物法?
從公共政策角度看,完整法律至少應涵蓋以下內容:
-
明確定義虐待動物行為
包括毆打、焚燒、肢解、以虐待取樂、拍攝傳播虐待內容等。 -
建立行政與刑事責任分層
輕微違法可採取罰款、強制教育、禁養等措施;嚴重虐待、反覆施虐、公開傳播虐待影像等行為,應有更高層級處置。 -
補強未成年人矯治機制
對未成年人施虐者,應結合心理評估、家庭監護責任追究、社工介入與長期追蹤。 -
建立流浪動物救助制度
包括絕育、領養、社區餵養管理、民間救助機構登記與資源分配。 -
禁止虐待內容牟利與傳播
對拍攝、販售、分享虐待動物影片的行為設立清晰責任。
旺旺案的社會意義

旺旺案不是單一悲劇。它暴露出三個制度缺口:
- 伴侶動物與流浪動物缺乏明確法律保護。
- 未成年人嚴重虐待動物後的矯治與追蹤機制不透明。
- 民間要求立法的聲音龐大,但尚未轉化為正式立法進程。
在可行路徑上,學者與動保人士提出,可先由深圳、上海、廣州等城市推動地方性《伴侶動物保護條例》,以城市試點方式建立規範,再逐步推向全國層面。
為旺旺留下的不只是悼念
廣東揭陽「旺旺」虐殺案之所以被記住,不只是因為牠與三隻幼犬遭遇了無法挽回的痛苦,也因為公眾看見了法律空白帶來的無力感。悼念可以讓事件被看見,但制度改革才能減少下一次悲劇。
